各设区市(定州、辛集)林业局,省厅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通知》(规建函〔2017〕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林业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国家重点实验室、质量检验中心、生态定位站等林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组织要求
有项目申报需求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逐级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或者勘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深度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2016年已报未批项目,符合2017年项目申报要求的需重新上报。
三、申报时间要求
国家林业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年5月1日-6月30日、11月1日-12月31日。凡申请列入2018年资金申请计划的项目,请务于4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省林业厅。
各地接此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超前谋划,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为引领,积极做好项目编报争取工作。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组织部署,指导和协助各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请在河北林业网计划财务专栏或厅冀林计工作群下载。
联系人:辛绍钢 联系电话:0311-88607650
电子邮箱:6866@139.com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