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冀处非发[2017]1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5月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方案》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宣传,防范风险。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媒体、网络、杂志等多种形式,重点针对林业基层单位、涉林企业、林果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重点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
二、做好服务,加强监管。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做好涉林企业、林果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密切监督涉林企业、林果专业合作组织信用合作开展情况,积极引导林业行业依法合规运行。认真排查清理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及时上报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三、各市林业部门及厅直属有关单位要对活动月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9日前报省林业厅。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8606830,电子邮箱:hblytjjz@163.com.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