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机关
张家口市林业局
二、承办机构
张家口市森林公安局/张家口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办理依据
张家口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所列事项
四、处理流程
案件受理――调查取证――依法拟定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六、投诉举报电话
0313-4011358;
0313-2013920。
七、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所做出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适当,可以向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