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赤城县、宣化区、涿鹿县林业局,市国有林场管理处:
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运工作机制(试行)》(张政办函〔2017〕24号)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和行政主管的原则做好全市行政审批审核许可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现将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审批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许可项目表(8月28日至10月12日)印发给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1、各县(区)林业局负责对本县辖区内使用林地许可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市国有林场管理处负责主管市属国有林场(大海陀自然保护区)使用林地许可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并做好主管市属国有林场(大海陀自然保护区)林木采伐许可的伐中监督和伐后验收工作。
附: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审批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许可项目表(截止10月12日)
张家口市林业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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