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全市林业工作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林业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抓好“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稳步推进工作。按照《2017年张家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其工作方案,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联络员制度,制定了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措施及要求。二是围绕工作实际,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明确法制政府建设、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相结合,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依法行政制度相结合,与林业重点工作实际相结合,着力解决林业执法领域中社会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机制,加强重大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张家口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张家口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张家口市林业局重大林业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委托我局法律顾问从法学理论进行了评估论证,而后广泛征求了各执法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进行了集体会审,最终形成“三个实施办法”,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各单位各部门,并通过了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备案。三是细化责任目标,注重执法制度落实。根据“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阶段性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四类文本,编制完成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音像记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五个清单,制作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并通过了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备案,同时在林业网开设专栏进行网上公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厚环境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局网站、显示屏等各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开设宣传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我局法制政府建设及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改革成效,切实将法制政府建设及三项制度改革全过程置于阳光下,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该项工作的推进过程,营造良好、浓厚的环境氛围,并适时总结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为我市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交出两份优异的答卷。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林业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完成部门权责清单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将林业行权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等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内容。编制完成部门权力清单143项,其中行政处罚103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监督1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类1项。二是深入推进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专班,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调度;制定完善了“两库一单一细则”,通过了市“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备案,并在张家口林业网中单独设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进行公示;根据2017年度我局“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要求,先后两次开展了“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4名、市场主体26个,进行了随机分组检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了网上公示。三是全面梳理和公开林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分别按省林业厅和市政府编办要求,两次逐项清理和编制市级林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格式(示范)文本和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办事流程,并对公共服务事项在张家口林业网进行了公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为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整理、汇总、完善了62项规章制度,并制定成册发放到每名干部职工手里。从办公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监察工作制度、财务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六方面,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了我局依法行政行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和督促约束的指导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我局向市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组织开展了涉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报和公示工作。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失效2件,保留3件,重新制定修改1件。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重大决策意见征求,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张家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为决策工作规则》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了《张家口市林业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张家口市林业局重大事项会审制度》、《张家口市林业局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适时跟踪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重大决策后评估。二是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征求意见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重大决策民生事项要进行民意调查。今年,我局进行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3件次。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今年,我局同河北宇联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法律顾问聘用协议,聘请了马军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一方面,为我局林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理相关林业事务、重大纠纷等提供法律援助;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的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事项5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修订完善了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具体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张家口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要求执行。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局“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定委员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监管机制,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和本系统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守法信用记录制度,推进文明规范执法。三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今年以来,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清理审核工作,收回执法证件2本,确保我局36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符合身份和岗位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法律教育培训,今年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网络学法时长4 0学时以上,执法人员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配备“两法衔接”网络信息平台所需的终端设备,接入运行了“两法衔接”工作网络信息服务共享平台,通过无线上网卡实现了与“两法衔接”接平台的互通,并两次上报了“两法衔接”统计分析情况。五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严格落实《张家口市重大林业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今年,我局进行林业行政处罚事项2项。六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张家口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市政府规定,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清理规范,全局(含森林公安)行政处罚103项,行政强制20项,并向社会公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和监督。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健全本机关内部及本系统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今年我局按照市有关规定,制定行政权力流程8项、公共服务事项流程5项、内部运转流程13项。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公布执法依据和办理时限,并在张家口林业网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救济方式。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通过张家口市林业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的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责任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使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走向阳光下,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依法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我局与局各直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完善了机关科级干部的廉洁档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督导,确保责任分明、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制定了张家口市林业局信访制度和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等,进一步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在张家口林业网上开设局长信箱,对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认真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和信访答复。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21件(省林业厅转办9件、市信访局转办9件、局长信件3件、),已办结19件,2件正在办理中。据不完全统计,我局接待各级林业政策咨询人员650余人,解答林业相关政策来电咨询2500余次。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配备机构和相应人员,配齐办公条件努力提高市级林业行权单位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制定张家口市林业局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对于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同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公开、公正。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经得起司法监督。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法院裁判和司法建议职责。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涉林行政案件,切实做到有诉必应,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反馈法院司法建议。全年我局发生1起行政复议、零起行政应诉和法院裁判及司法建议。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行政领导学法讲座,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基础法律及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等深入进行学习,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1次共12次;结合学法律、学政策、学业务,力求突出林业系统特色,因地制宜开展“每月一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局领导干部集中讲座11次;按照省市要求积极进行干部网络学习,全年每人80学时以上。二是认真落实办公会前学法等制度。抓住局(站、院、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努力实现学法常态化。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林业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内容之一,将法律条文和全面依法治国、全国从严治党的学习结合起来,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三是加强林业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考试。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或培训考试、开辟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举办法治宣传专栏和订阅河北法制报等法治报刊书籍等多种形式,积极提高林业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12.4”普法日活动开展“全市林业系统普法知识考试”,系统在岗职工参考率达到99%,优秀率达100%。四是深化法治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植树节、地球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重点围绕造林绿化、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禁牧条例等内容开展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张家口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张家口林业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宣传活动,特别在植树造林和森林防火期间,张贴通告、印发传单,制作彩旗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九)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牵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资源管理科,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按照指导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法治建设活动。同时将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和考核内容,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制定《市林业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定期召开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共召开3次专题会议。二是按时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而后以局正式红头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并通过张家口林业网站适时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问题
1、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
2、部分人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不够重视,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3、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水平还需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三、下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使各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全程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问题;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机关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行为。
(三)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针对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制度难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统一等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等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深化林业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强化 “两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和其它行权力等行政执法力度,提升行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的项目运行率和办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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