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新闻    首页 > 张家口市林业局 > 新闻资讯 > 林业新闻
我市三项林产品被批准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信息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01-08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评定,我市涿鹿悠悠枣(桥山明珠牌)、涿鹿龙眼葡萄(桥山明珠牌)、涿鹿大杏扁(龙王帽牌)三项林产品被批准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18日起实施保护。